新强电子取消创业板IPO 原计划募资9.6亿元 联合国民政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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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电 11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结束对新强电子(清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025年6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受理新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并依法合规进行审核。近日,新强电子(清远)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国联民生证券联合有限公司提交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德瑞信保荐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强电子(清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与发行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新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于氏家族,拥有公司94.35%的股份。该公司实际董事为于小章、于万灵、于金禄。于金禄是于晓章和于万灵的父亲,于万灵是于晓章的妹妹。于小章、于万灵和于金露均来自中国台湾。最初,新强电子计划向公众发行超过51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961股,67.91万元,用于曾文强、铁晓东的高密度互连印制电路板改扩建项目。
(编辑:加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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